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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小课堂 你问我来答 || 生育待遇篇(五)
作者:admin    发布于:2022/12/15

答:部分并发症、合并症病种

1、产后出血 2、产褥感染 3、弥漫性血管内凝血(DIC)4、子宫破裂 5、羊水栓塞 6、妊娠子痫 7、妊娠期糖尿病

8、产后急性肾功衰竭 9、妊娠急性脂肪肝 10、子宫肌瘤(含卵巢囊肿)手术摘除 11、胎盘边缘血窦破裂 12、产褥中暑(生育住院期间引起) 13、疤痕子宫伴有胎盘植入 14、疤痕子宫伴中央性前置胎盘(出现出血症状需抢救治疗的)15、双胎(羊水过多伴心肺功能减退)16、三胎及以上妊娠

稽留流产如门诊收治有较大风险,必须住院进行治疗的,可按照生育并发症结算。

职工、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期间因生育引起的部分并发症、合并症,不实行按病种付费。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,由职工、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按20%的比例支付;其余符合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,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。

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期间因生育引起的部分并发症、合并症,不实行按病种付费。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,由参保人员个人按30%的比例支付。

2. 居民医保能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吗?

答:不能。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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